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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仲元中学高中新课程

语文学分认定方法的探索与实施

                                广东仲元中学    阮维亮

 

新课程倡导的教育体系是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学校教育质量提高的新型教育评价体系,建立这种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高中新课程评价体系是本次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本次高中课程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学分认定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重要功能,则是关键中的关键。

    新课标采用学分制,用学分计量学生的学习量、学业过程,并对学生在课程方面的发展水平做出评价。语文学分的认方法,必须考虑到新课程中不同模块(专题)的不同要求和特点,遵循新评价体系的基本原则,制定切实可操作的评价方法。

一、 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学分认定的目的是通过学分认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与表现,以及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不仅仅是一个要求所有学生都达到的统一标准,还应包括学生个人的初始状态及个人努力程度,通过学分认定,使每个学生都对自己的学习情况有一个客观公正的了解。所以学分认定,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评价多维度原则:针对传统学生评价中重学业成绩、重终结性评价、重单一的笔纸测验等弊端,以新课程提出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目标为原则,取消笔纸考试的垄断地位,发现学生升上更多的闪光点。

2、评价主体多元化原则:重视学生的主体性与能动性,改革传统评价中主要是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片面强调和追求学业成绩的精确化和客观化的弊端,充分突出学生在评价重的主体地位,引进学生自评与学生互评,实现评价对象的多元参与和评价方法的多样化。

3、可持续发展性原则:以促进学生发展而非检查评比为目标,更多地体现对学生的关注和关怀,不但要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提高,更要通过对学生过去和现在状态的了解,发现学生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用评价来培养好的习惯。

4、可操作原则:鉴于语文学科的学习特点,不可能所有的素养与能力都量化评价,所以评价过程要简单,可操作,根据不同的评价形式分配比例。

二、 学分认定办法

1、学分认定的基本方法

高中语文课程学分认定以模块为单位,并按照模块规定的学分分值进行认定。

学生符合以下条,可获得该模块的学分。

1必修1-5模块,总共180学时,至少完成2/3,即不少于120学时。选修模块考勤符合学校规定的学习时数。

2)修习完参加由学校命题和组织的考试(或考核),并且考试(或考核)达到合格以上(含补考合格)。

3)参加本模块过程性评价合格者。

其中考试(或考核)成绩占50%,过程性评价占50%,两项综合均达标者

得本模块学分。

必修1-5、参加笔试,选修根据不同要求进行考试或考核。

以上三条必须同时独立达到,有一项达不到则不能认定学分。学生考试或考核不合格时,给于一次补考机会,若补考不合格,则必须重修才能给予学分认定。违反学分认定纪律者则不予认定学分。

2、学分认定的具体方法(参照附表)

满分为100分。主要由课堂观察与了解(占20%)、活动过程与结果(占30%)、书面水平测试(占50%)三种形式构成。

1)课堂观察与了解以课堂问答、知识笔记、合作学习为基本评价内容,以学生本人、学习小组成员、教师为评价主体,评价时客观公正,充分考虑学生间的个体差异,对于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学习能力等方面的进步给予一定的肯定。

课堂问答旨在评价学生的课堂态度与自主思考能力,以此培养学生思考探究和口头表达的能力,鼓励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满分为5分,学习小组其他成员评分的平均值、自评分、教师评分等三项分数求平均值作为此项的最终评价结果。

知识笔记旨在评价学生对于所学知识的积累整合能力,以积累材料、预习笔记、课堂笔记为基本评价内容,针对语文学科知识点繁复的特点,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给出一定的积累方向与范围,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良好的预习习惯于课堂学习习惯,满分为5分,学习小组其他成员评分的平均值、自评分、教师评分等三项分数求平均值作为此项的最终评价结果。

合作学习旨在评价学生合作、探究的能力,课堂小组讨论、课外阅读小组讨论、课外小组活动交流为基本评价内容,各项内容不需同时完成,每模块根据学习内容要求合理安排任意一项以上,灵活操作。满分为10分,小组内的交流活动由组员互评,小组间的交流活动由小组长组织小组成员互评,此分数取平均值,加上自评分数、教师评分,这三项的平均值作为此项的最终评价结果

2)活动的过程与结果以语言表达活动、思考探究(每学段参加两个项目)、活动材料积累(针对选择的思考探究的项目呈交不同的活动材料)为基本评价内容。以学生本人、学习小组、教师为评价主体,评价时客观公正,充分考虑学生的能力差异,对活动过程与态度予以重视。

①语言表达活动旨在评价学生的主动性与口头表达、表演、交流能力,鼓励学生表达自己,发现学生语言表达方面的特长,提高综合素质。以演讲、辩论、朗诵、表演、专题讲座为基本评价内容,每项内容1分,满分为五分。以学生本人、学习小组成员和教师为评价主体,取平均值作为最终评价结果。

思考探究旨在评价学生的应用拓展、发现创新的过程,从而提高人文素养与实践能力,以项目调查(主要为文化项目)、采访报告(包括人物、事件的采访)、文本创作(包括各类部门组织的比赛、课文改编等)为基本评价内容,以学生本身、学习小组成员、教师为评价主体,满分为10分,按完成质量酌情评价,取学生本身、学习小组成员、教师评价的平均分为最终评价结果。

③活动材料积累旨在评价学生活动的书面记录,针对研究性学习所选择的项目呈交不同的材料,以讲座教案、调查报告为基本评价内容,区别于合作学习中的课内外小组研究性学习成果交流。每学段至少交积累一项内容。课内外小组研究性学习成果交流侧重于评价课堂内的表现,活动材料积累侧重评价课外活动的文本层面。满分为5分,取学生本身、学习小组成员、教师评价的平均分为最终评价结果。

研究成果展示旨在综合评价活动的结果,以采访实录,创作剧本、征文、改编剧本,老师要求背诵的诗文等为基本评价内容。根据不同模块的学习内容与学习要求每学段任选一项以上(含一项)作为展示成果,如展示老师要求背诵的诗文则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古诗文竞赛。满分为10分,酌情取学生本身、学习小组成员、教师评价的平均分为最终评价结果。

3)书面水平测试以基础训练、作文(包括平时作文与读书笔记)、测验考试为基本评价内容,设立竞赛附加分,以教师为评价主体,通过书面水平测试,是老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效率、学习方法等情况,从而及时指导学生。鼓励学生不断充实语文知识,参加竞赛,挑战自我。

基础训练旨在评价学生课本、语言基础知识的学习情况,以语言基础知识、一课一练、单元练习(主要为阅读)为基本评价内容,要求学生按时认真完成练习卷、一课一练、单元阅读等基础训练题。满分为5分。5次以上拖欠作业扣2分,完成质量低下扣1分。

作文旨在评价学生写作能力与观察能力。以数量(每学段6篇)和质量(平均分)为基本评价内容。作文包括平时习作与读书笔记,如数量上达不到要求则不予评分,达到6篇得5分,参考6篇作文的平均分,低于60分的只得5分,高于60的酌情加分,评价时应对有进步的学生予以肯定。

测验、考试旨在综合评价学生对课本的掌握情况,以单元测验、学段考试为基本评价内容,满分为35分,每次测验均予以记录,将所记录分数的平均值按此公式计算:平均分/100=应得分数/35,此应得分数为此项最终评价结果。

④竞赛。竞赛按不同级别取得附加分,此分数不计入总分,旨在鼓励学生提高文学修养,培养学习兴趣。满分为20分。获国家级竞赛名次得20分,获省级竞赛名次得15分,获市级竞赛名次得10分,获区级竞赛名次得7分,获校级竞赛名次得5分,获级级竞赛名次得3分,获班级竞赛名次得1分;不同名次等级的分无差别。

3、学分认定程序

任课教师提交学生学习的有关资料(考试成绩、积累材料、平时作业、研究成果或活动资料)和学生过程性评价的自评、小组评价、教师评价结果——教务处复核——学校学分小组认定——主管校长确认——公示——学分管理员记入学生学籍表并存档。

4、 转学与课程补修

1)学生转学: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省内学生转学,承认原校所获学分;外省转入学生,由学校根据其学习情况和成绩记录参照本小的课程方案,进行考核后认定学分。

2)补    修:学生在所学模块考试或考核中不能达到合格要求的时,可以申请一次补考或重新考核机会,补考或重新考核仍不合格,必修模块可以进行补修,选修模块可放弃此模块改选另一模块。

三、学分认定的操作

第一步:建立学生语文学科学习小组,每组46人,基本按座位排组,每组选一个小组长,明确组长职能。

第二步:制定模块评分细则。由备课组长和任课教师制定模块评分细则,通过科组长审查报学校学分认定小组备案。

第三步:模块考试或考核命题。命题依照国家课程标准,不随意拔高或降低课程要求,体现新课标理念,反映学生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诸项目达标程度。要求命出两套内容、难度相一致的试卷,以备考试(或考核)不合格的同学补考。

第四步:资格审查和材料搜集。凡具有仲元学生学籍且达到学分认定基本方法中的条件者给予学分认定。

第五步:根据评价表格进行评价,认定模块学分。

第六步:终结性评价。总分(100分)=各模块评价分数之和/模块数

等级评定:

A——总分85,B——总分≥75,C——总分≥60D——总分60

 

 

附件一:广东仲元中学学分认定表

   

 

   

 

   

 

班级

 

学科名称

 

学科代码

 

   

 

模块名称

 

模块代码

 

修习时间

 

应修课时

 

应得学分

 

评价内容

项目

评价主体

     

观察与了解

     

过程与结果

   

水平测试

   

   

本人评价

 

 

 

 

小组评价

 

 

 

教师评价

 

 

 

 

 

 

 

附件二广东仲元中学语文新课标评分细则

评价形式

   

  

评价主体

与评价结果

分值

 

 

 

 

 

A1课堂观察与了解

 

 

 

 

 

 

0.2

 

 

 

 

B1课堂问答

 

C1有问题意识,敢于向老师发问

学习小组成员交互评分,取平均值

教师评分

自评

(三项得分取平均值)

 

 

 

 

 

5

 

C2认真思考,敢于表达自己思想

C3口头表达清晰,思路明确

 

B2知识笔记

 

C4积累材料

 

5

C5预习笔记

C6课堂书面笔记

 

 

B3合作学习

 

C7课堂小组讨论、交流

 

 

10

C8课外阅读小组成果交流

 

 

 

 

 

A2活动的过程与结果

 

 

 

 

 

 

 

 

 

 

 

 

 

 

 

 

 

 

 

 

 

 

0.3

 

 

 

 

 

 

 

 

 

 

 

 

B4语言表达活动(每学段参加两个获两个以上项目)

 

C9演讲

自我评价

 

小组评价

 

教师评价

 

(得分取平均值)

 

 

 

 

 

 

 

 

 

 

 

 

5

C10辩论

C11朗诵

C12表演

C13专题讲座

 

 

 

 

B5思考探究(每学段参加两个项目)

C14项目调查(主要为文化项目)

 

 

 

 

10

 

 

C15采访报告(包括人物事件的采访)

C16文本创作(包括各类部门组织的比赛课文改编等)

B6活动材料积累(针对选择的思考探究的项目呈交不同的活动材料)

 


B7研究成果展示(每学段展示一项或一项以上)

C17讲座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