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州市高中语文
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和展览的通知
广州市各市属、区中学语文科:
高中语文新课程实验已经进入第二年,各校的语文综合实践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产生了一批形式多样、符合各校实际的学生活动成果。为总结和推广各校的实践经验,展示各校的优秀成果,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市中学语文科和广州市中学语文教研会决定举办“广州市高中语文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和展览”的活动。请各校语文科继续开展新教材语文综合实践活动,及时收集和整理学生的活动成果,按要求把成果制作成展板,参加评比和展览。
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题
在活动中学语文 在合作中求发展
二、内容
高中语文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以广东版教材为主)
三、表达形式
(一)活动过程设计(文字稿)
(二)活动成果展示(制作成展板)
展板要求:
1.表达活动的过程,突出学生的成果。
2.各单位展板不少于一块,每块展板尺寸为200㎝(长)×100㎝(宽)。
3.展板要明确标注出参赛单位。
4.展板材质自定(建议:KT板、泡沫板)。
5.展板须配有支架,支架固定后展板高度为200㎝。
(三)有条件的单位把展板内容扫描制作为网络版。
四、参赛办法
(一)第七周教研活动领取报名表。
(二)第十一周教研活动交报名表和“活动过程设计(文字稿)。
(三)参赛展板于十六周周二(5月30日)前送广雅中学昭明楼中厅。
(四)十六周教研活动交展板网络版。
五、评比办法
(一)委托高一中心组组成组委,委托高一、高二中心组组成评委。
(二)评比形式
1.组委负责组织参赛过程。
2.评委负责评选“活动设计(文字稿)”。
3.各校教师(若干)、学生(若干)对展板进行投票。
4.评委综合两部分评选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
5.网络版作参考,评选结果出来后挑选部分单位的内容放在“广州教研网”。
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中学语文科
广州市中学语文教研会
200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