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创作主体和欣赏主体
诗歌意境审美形成时的心理过程
——古典诗歌单元教学研究
广州二中 石 敏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课程的基本理念明确要求:“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的发展。”并具体指出:“审美教育有助于促进人的知、情、意全面发展。文学艺术的鉴赏和创作是重要的审美活动,科学技术的创造发明以及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也都贯穿着审美追求。未来社会更崇尚对美的发现、追求和创造。语文具有重要的审美教育功能,高中课程应关注学生情感的发展,让学生受到美的熏陶,培养自觉的审美意识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审美感知和审美创造能力。”由此可见,
正确引导学生的审美趋向,不断提高学生的审美水平,是语文教学的重要任务之一。
中国是诗的国度。诗是最古老的文学样式,古典诗歌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们传诵不衰,那些脍炙人口的名篇佳作,各自依据美的法则,再现了各种美的形态,读之可以娱目,吟之可以娱耳,味之可以娱心,它的艺术魅力震慑中外,它给人以真的启迪、善的激励、美的享受。它集中着美,突出着美,反转过来,加深强固着人们美的认识。正因为它具有着极高的美学价值,对丰富学生的美感经验,陶冶情操,提高他们的人生境界,拓展情怀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所以它是中学语文教材的重要组成部分。诗的“意境”是诗歌美的集中表现,是诗歌突出的艺术特征,也是诗歌追求的最高境界。刘颁《中山诗话》说:“诗以意为主,文词次之;或意深义高,虽文词平易,自是奇作。”王国维《人间词话》云:“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诗歌论坛上也有句名言“诗歌好不好看构思,美不美看意境”。因此,中学古典诗歌教学应突出意境教学,语文教师应通过各种方法让学生揣摩、探询、发掘意境,领略诗美,进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然而,高中语文古典诗歌意境教学长期处于低效状态,学生对于古典诗歌意境审美了解甚少,大多数语文教师把古典诗歌教学等同于文言文教学,把文质兼美的古诗降低为训练文言文能力的练习材料,把篇章结构、段意、主题作为教学目标,采用“解题——释字——译句——总结”之类的工艺化的切割肢解的固定机械程式,完全忽视对意境的审美把握,使古诗失去了它原有的光彩和神韵,大大削弱了学生学习古典诗歌的兴趣。有些开始关注意境的教师,由于对学生审美心理缺乏深入研究,而无法使意境和审美有机结合起来,也影响了古典诗歌教学的效果。许多高中学生对于古典诗歌的学习仅仅局限背诵名篇名句,真正把古典诗歌作为提高文学修养的重要途径、把古典诗歌当成兴趣来学习的少之甚少。
古典诗歌意境,作为我国有特色的传统美学理论,一直是我国艺术的审美标准和创作中的根本要求,其理论概念是从古代诗人提供的意境基础和鉴赏者由诗歌生发的意境思维两方面提供概括出来的。前者是诗人通过艺术创作达到的静态的、定型的、相对的艺术创作结果,后者则是欣赏者从诗歌创作结果的动态的、不定型的、绝对变化中的艺术审美活动。本文从认知心理学、创作论、接受美学的角度分析创作主体诗歌意境形成时的具体过程和欣赏主体诗歌意境审美时的心理过程,以期为高中语文古典诗歌意境审美教学策略提供有效的理论依据。
一、创作主体诗歌意境形成时的具体过程
1、从认知心理学角度分析创作主体诗歌意境形成时的具体过程
从认知心理学来说,意境创造中的情景交融、虚实相生、韵味无穷同诗人情感与认知的协调发展密切相关。诗人情感的发生基于认知,认知又反过来强化情感,情感和认知总是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协调发展。情感发生中的认知,总是凭借着某种具有情感属性的“知觉经验”来“定型”的。这种知觉经验形态,认知心理学派的代表皮亚杰称之为“表象概念”。它是诗人经验简化、概括的结果。由于这种认知的依据是“形象”的,认知的对象也是形象的,因而它可以不涉及概念,而是在“形象”的知觉水平上,知觉地完成的,故称之为审美知觉。意境创造中虚与实的结合,正是以这种类的知觉经验或“表象概念”为中介而实现的。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景物都具有一定的情感属性,尽管这种情感属性是分散的、隐蔽的、模糊的,而且常常被其功利属性所掩盖。但是,诗人在创造意境时,总是力图把景物的情感属性发掘出来,加以强化,并付诸于艺术表现。这个发掘与强化的过程,也就是创造性地运用情感的认知依据的过程,而作为诗人情感认知依据的类的知觉经验或表象概念,又总是相关诗人的情感体验的。当客观景物作用于诗人的感官,触发了诗人的某种情感时,这就意味着这一景物以其特有的情感表现性质,唤起了诗人心中大略可以与之相对的某种类的知觉经验或表象概念。这时,诗人的审美知觉便迅速地开始了组织工作,努力使这一景物被那表象概念所同化。它竭力淡化或完全忽略了景物结构中那些干扰与破坏因素,分离强化并突出被那些与一定生理力或心理力相合的因素,并把这些因素组织成一个合于表象概念的整体,合乎诗人心灵的“力的结构”,成为诗人心灵的“同构”。在这种过程中,随着整体性组织的逐步实现,表象概念的不断被肯定,情感也不断被激活、强化而达到高潮。这种认知过程就是诗人把个别景物向表象概念“同化”以产生新质的过程。诗人把这一艺术知觉组织起来的“同构”,按艺术辨证法则,运用一定的艺术手段表现出来,便形成了诗歌的意境。可见,情景交融、虚实相生、韵味无穷本质上就是心物同化,这种同化是以诗人的知觉经验或表象概念为中介实现的,诗歌意境正是诗人的“同构”。
2、从创作论角度分析创作主体诗歌意境形成时的具体过程
唐代诗人王昌龄说,作诗要“处心于境,视境于心”,要求心与物相“感会”,景与意“相兼”、 “相惬”,更强调了主客观交融的关系。他又说:“诗思有三:搜求于象,心入于境,神会于物,因心而得,曰取思。久用精思,未契意象,力疲智竭,放安神思,心偶照镜,率然而生,曰生思。寻味前言,吟讽古制,感而生思,曰感思。”这里讲了诗思产生的三种过程。取思是以主观精神积极搜求客观物象,以达到心入于境;生思是并不积极搜求,不期然地达到心与境的照会;感思是受前人作品的启发而产生的诗思。其中取思和生思都是心与境的融合。
诗人进行诗歌意境创造总会出于某种目的,或者心中有所郁积不吐不快,或者有某种思想需要传达,或者要维护或批评某种事物等,这些都属于创作动机。诗人有了一定的创作动机,并且激发了强烈的创作冲动,在创作冲动的驱使下,在选定创作对象的基础上运用艺术概括、艺术变形等手法塑造完整的呼之欲出的意象序列,之后诗人将酝酿成熟的形象和意念转换为文学符号,并固定在纸张上,使其成为可以流通的意识形态话语系统。在这个过程中,从生活里蜂拥而来的一切刺激、信息都在这里不断地融汇、碰撞、解体又重新聚合,以往零碎得来的艺术发现都要在此时受到检验、连缀、整合和升华。诗人积极地和有意义地从记忆中提取信息,在寂静和孤独中对某个中心意念和意象进行深沉思索,诗人展开丰富的联想和想象,以清晰的理智有意地调动、分析和综合材料,使之成为有机的能表达一定意义的整体作品。
二、欣赏主体诗歌意境审美时的心理过程
1、从认知心理学角度分析欣赏主体诗歌意境审美时的心理过程
诗歌的创作和鉴赏,如马克思所说,都是人类通过意境这一审美中介来“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的审美活动。诗歌意境无异是一幅幅作家绘制的人生精神境界的象征图式,在欣赏过程中读者可以直观自身,复现自身。当然,读者的这种“直观”和“复现”自身需要进行一番转化运动的。诗歌审美鉴赏是作品与读者以意境为中介建立感情联系的过程,也是审美主客体的一种情感交流融合的辨证运动过程。一方面读者经由心灵的抽象作用,将作品意境同化为自己内心的情感模式,另一方面读者又把自己内心情感经由联想和想象移入到作品意境中,使意境成为自己情感经验的表现模式,这是一种方向相反的过程,也是一种“异制同构”联系建立过程。因为是异制同构,不求经验和感情内容的完全契合。只求结构特征的相似,因而同一作品的诗歌意境可以与不同的阶级、民族、时代的读者感情联系,可以产生普遍永久的艺术魅力。诗歌鉴赏中的共鸣现象,实质上也就是审美主客体的建立异制同构联系所产生的积极情感的交融与认同,是一种对应性的情感模式的建立和沟通,有了这种同构性的情感模式,才保证了诗歌审美鉴赏过程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2、从接受美学角度分析欣赏主体诗歌意境审美时的心理过程
美的欣赏心理,是相互关联、逐步转移、渐次深化的。最初的层次是对于对象的形式感知。对象的感性形式引起欣赏者的兴发感动,欣赏者又将知觉引起的感兴投射于对象,如此循环往复,目既往还,心亦吐纳,情往似赠,兴来如答,使形式的感知得到逐步情意化,欣赏者便会获得一种知觉情感。第二个层次是欣赏者与审美对象之间的同情与共感。欣赏者由于类似关系、接近关系或因果关系将自己的情志转移到对象上,使自己“设身处地”地体验对象,接着欣赏者与对象之间心物两契,产生情感上的共振共鸣状态。第三个层次是获得再创造的愉悦。欣赏的心理过程不一定与创作心理过程相对应,欣赏者获得的美感并不一定是重演作者的感受和体验,欣赏者要让自己的感受和体验相对自由的向前发展,从欣赏对象中发现作者不曾发现的东西,对作品做作出作者始料不及的心理诠释,这种再创造的欢欣反过来强化感知愉悦和同情共感所导致的愉悦,并推动其向前延伸和发展。
总之,欣赏主体诗歌意境审美时是各种心理因素参与的、纵向的、多层面的动态结构。诗歌意境的审美的活动过程刚好与创作过程相反,它的起始点正是创作的终结点——文本语言。这与创作起始于生活感受不同,是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的。读者接受审美信息是经过大脑的第二信号系统来实现的。读者必须通过阅读将语言文字符号转化为意象,能动地体现作品的情感和透过意象感悟其内涵,才能达到审美鉴赏的目的。这就决定了读者在进行审美鉴赏活动时首先必须集中有意注意,唤起期待心理。创作者处在生活之中,各种感官都是放开的,接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信息,既有第二信号系统的,也有第一信号系统的。诗人常常在精神很放松的无意识状态下也可以受到第一信号的刺激,产生创作灵感,审美鉴赏却不能这样,其对象是第二信号系统的文字符号系统,它是概括的,抽象的,必须经过读者阅读(单一的视觉)破译,再凭借想象才能还原为意象,产生音乐感、形象感。如果精神不集中,就无法接受文字符号所传达的信息,即使面对最优秀的艺术品也可能无动于衷。古人特别强调文学活动首先要进入“虚静”状态,就是这个道理。创作需要“入静”,欣赏更需要以“入静”的心理状态为前提。唐人张载诗《题解诗后》称:“置心平易始通诗,逆志从容自解颐。”苏轼亦日:“欲令诗语妙,无厌空且静。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都表达了这样的体验。可见,集中有意注意是意境审美活动的前提。诗的审美信息通过文字符号的阅读破译传入读者的大脑后,是否能产生良好的反应,这又取决于读者的审美期待心理了,即读者要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懂得诗歌这一文学类型的基本特质,具有诗歌的“文体感”。可以说,一个读者的期待视野的深广度决定了诗美接受的深广度。同时,还必须要有付出辛勤劳动的心理准备。真正的审美鉴赏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那些比较明朗的诗也许一看就懂,但要真正把握它的艺术妙处也并非轻而易举的事。那些比较含蓄的诗就更需要读者苦思冥想地去琢磨、去挖掘,才能发现它的内在美。只有在这种注意、期待和努力思索的心理状态下,才可能真正进入诗的意境审美情境。否则就会过目无心,不知所云,或者潜尝辄止,不识真味,再优秀的诗歌也不会被发现,被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