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
志愿者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小组办公室今年继续向美国选派汉语教师志愿者,特通知我省教育厅协助推荐20位候选人。本协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07年2月25日---3月15日。
二、 推荐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年龄4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专业不限,综合大学教育系及师范学院毕业生优先考虑;
4.为小学、中学、大专院校以及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5.普通话流利,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6.有较好的英语运用能力,达到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以上水平,或托福、雅思考试成绩优秀;
7.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8.有汽车驾驶执照、文体特长者优先。
三、推荐、选拔程序
1、推荐人选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并根据当地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
2、报送材料
(1)《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英文报名表(可由国家汉办网站http://www.hanban.edu.cn下载)。请被推荐人选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所填信息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学校意见栏必须有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7)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8)校方出示的三年以上(含三年)教学工作证明;
(9)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汽车驾驶执照等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学校校级公章,统一打(复)印在A4纸上。所有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须在2007年3月10日前寄至广东省教育厅外事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政编码:510080)
3、初选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参加面试。国家汉办将向各单位通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即未通过初选。
4、面试
国家汉办将组织美方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派出条件
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任前须交纳保证金3万元,按期回国后全额退还。
五、汉语教师志愿者待遇
国家汉办将为汉语志愿者教师提供国际往返旅费,每人每月1000美元的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美方提供住宿、交通和医疗保险等。汉语教师志愿者在外服务期间的国内工龄连续计算,工资以外的其他待遇不变。
六、服务期限
1年(如美方挽留且原单位同意,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请各会员单位在本校宣传,向广东省教育厅推荐人选。
广东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