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州市高中古诗文积累与运用比赛”的
通 知
各区(市)教研室、市属各中学、华师附中、省实验中学语文科:
为加强广州市高中语文的积累,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积极响应广州市政府提出的“书香羊城”活动,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拟举办“高中古诗文积累与运用比赛”。现将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2006学年高二级学生
二、
比赛时间:
初赛 5月18日(第十二周周五)下午 2:30~5:00
决赛 6月17日(第十七周周日)上午 9:00~11:30
三、
比赛地点:
初赛 学生所在学校
决赛 广州第七中学
四、
比赛范围:
初中要求背诵的古诗文,高中必修本和选修本要求背诵的古诗文,以及课外的一些名言名句,竞赛知识的重点在高中要求背诵的古诗文。
五、 题型和内容:
试卷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四选一的选择题。(100分)
考查的知识:
1. 古诗文的默写:选出书写正确或不正确的选项。如原文句子文字的错漏。这部分的比例在第一部分中占的比例较多。学生要在背诵的基础上认真地默写。
2. 文学常识和文化常识:主要是与学过的古诗文课文有关的作家、作品、年代等,以及相关的文化知识。
3. 诗歌的一些基本知识:修辞、排序,炼字、用典,意象、艺术手法等。
4. 文言文的基本知识:实词、虚词的运用,句式、句子翻译等。分课内和课外,课内的不提供文段,都是已学过的句子,课外文段提供文段,根据文段内容回答问题。
(此部分内容建议有条件的学校用答题卡阅卷)
第二部分:主观题:(50分)
考查的知识:
1. 根据上句或下句填写诗文句子(默写)。
2. 诗歌鉴赏。对诗、词进行分析鉴赏。
3. 课外文言文段阅读:词语的理解、句式运用、句子翻译。
4. 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对联创作。
5. 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诗、或词的创作。
六、比赛规程:
1.初赛:区属学校由各区教研室统一安排,市属、省属学校由学校安排。各组织单位的教研员或备课组长5月14日(第十二周周一)上午到教研室二楼行政科领取试卷(母题)。初赛结束后由各组织单位颁奖,5月25日(第十三周周五)前各组织单位按要求统一上报成绩、按规定名额上报决赛名单。
2.决赛:6月4日(第十五周周一)在广州中学语文教研网公布决赛名单及有关事项。
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2007年4月5日
附:决赛名额分配
| 越秀区 |
80人 |
|
华附 |
20人 |
| 荔湾区 |
60人 |
广雅 |
20人 |
| 海珠区 |
50人 |
省实 |
20人 |
| 天河区 |
30人 |
执信 |
20人 |
| 黄埔区 |
20人 |
2中 |
20人 |
| 番禺区 |
80人 |
6中 |
20人 |
| 花都区 |
40人 |
协和 |
15人 |
| 南沙区 |
3人 |
铁一 |
15人 |
| 萝岗区 |
6人 |
侨中 |
5人 |
| 增城区 |
40人 |
109中 |
3人 |
| 从化区 |
30人 |
美术中学 |
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