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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学语文优秀科组评选方案

 

为促进广州市中学语文学科组的整体发展,增强科组的凝聚力,提高科组教学与科研的整体水平,总结我市各校语文学科先进的管理经验,表彰为广州市中学语文教学教育科研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语文科组,广州市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决定开展“广州市中学语文优秀科组”评选活动,现颁布评选条件和评选方法。

 

一、评选条件

广州市中学(含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语文学科组均可申报参加评比。

 

二、评选方法

(一)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20081845):学校自评、整理资料及申报

1.学校语文学科组自行根据“评分细则”统计分数、整理材料;

2.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申报材料须在校内公示一周后加盖学校公章;

3.参评学校于200845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上报给广州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书面申报表交: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周灵老师;电子申报材料邮nixiaolong555@126.com ),逾期不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申报材料的视为弃权。

第二阶段(200846615):专家组初评、实地考察及终审

1.广州市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与广州市教育局中学语文科共同审核学校提交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初评;

2.教研会聘请有关专家核准材料,并对入围科组进行实地考察及民主评议(包括听课、与师生座谈、问卷调查等);

    3.专家组综合考察各种情况评选出广州市中学语文优秀科组。

说明:凡属广州市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的学校均独立申报参评;属广州市完全中学的学校则取初、高中两者得分的平均分为最后总分。

(二)评分细则

    满分为120分。其中教学教育科研方面90分,科组建设方面30分。具体细则如下:

1.教学科研情况(90分,其中基本分70分,附加分20分)

1)科组成员学历及职称(8分。其中基本分6分,附加分2分)(见表①)

1)科组成员学历(4分。其中基本分3分,附加分1分)

科组成员学历达标(任教高中大学本科,任教初中大学专科)比例达到90%94%的得1分,达到95%99%的得2分,达到100%的得3分。

附加分说明:

科组成员已获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达到20%以上的加1分。最高加1分。

2)科组成员职称(4分。其中基本分3分,附加分1分)

科组成员中高级职称教师所占比例达到10%20%的得1分,达到21%并低于30%的得2分,达到31%及以上的得3分。

附加分说明

科组成员拥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最高加1分(不再按人数累计加分)。

2)教学效果(25分。其中基本分20分,附加分5分)(见表②)

本项以有关部门统计数据为准。20032007学年共5年,每学年4分,共20分。

1)高考成绩

       当年高考语文成绩低于同组学校平均分1分以内(不含1分)得1分,超过同组学校平均分1分以内(不含1分)得2分,超过同组学校平均分1分以上(含1分)2分以下(不含2分)得3分,超过同组学校平均分2分以上(含2分)得4分。

附加分说明:

当年高考语文成绩残差为正值的加1分。20032007学年共5年,每年1分,共5分。

2)中考成绩

当年中考语文成绩低于全广州市平均分5分以内(不含5分)得1分,超过全市平均分5分以内(不含5分)得2分,超过全市平均分5分以上(含5分)10分以下(不含10分)得3分,超过全市平均分10分以上(含10分)得4分。

附加分说明

超过全市平均分15分以上(含15分)另加1分,20032007学年共5年,每年1分,共5分。

3)教研成果(50分。其中基本分44分,附加分6分)

1)承担科研课题情况(15分。其中基本分9分,附加分6分)(见表③)

科研课题成功立项并由科组成员个人承担的,按课题级别赋分。由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的得9分;由省教育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的得7分;由市教育局、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的得5分;由区教育局、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的得3分。

由各级教育学会或其它民间教育组织立项的课题,按其原有级别的次一等级评分;隶属于其它某一课题的子课题,按主课题等级的次一等级评分。

科组如有多项课题,取课题得分最高者(不再按课题数量累计加分)。

附加分说明:

该课题以科组集体名义承担立项的加2分;该课题已结题的,加1分;该课题曾获各级奖项,按奖项级别加分:获国家级奖项加3分,获省级奖项加2分,获市级奖项加1分。(附加分累计总分不得超过6分)

2)科组成员在各级教研组织任职情况(8分)(见表④)

科组成员在省级教研组织中任职,每人次得4分;在市级教研组织中任职,每人次得3分;在区级教研组织中任职,每人次得1分。

本项可累计得分,但不得超过8分。

3)科组成员承担各级教研活动任务情况(8分)(见表⑤)

在广州市教研活动中承担公开课或中心发言任务,每人次得2分;在区级教研活动中承担公开课或中心发言任务,每人次得1分。

本项可累计得分,但不得超过8分。

4)科组成员教研论文及教辅资料撰写情况(10分)(见表⑥、表⑦)

①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期刊杂志上发表教学论文的或获省级论文评比奖项的,每篇得2分;在市级期刊杂志上发表教学论文的或获市级论文评比奖项的,每篇得1分。同一篇论文取其最高得分,不重复加分。

②教师个人撰写教育专著的,每部得2分。

③参加粤教版教材编写,或参加市教研室组织的《备考指南》及《广州市专题训练》(金鸡蛋)丛书编写工作的,每人次得1分。

本项可累计得分,但不得超过10分。

5)师生获奖情况10分)(见表⑧)

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各类比赛评优中,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每人次得4分,获得省级奖励的每人次得3分,获得市级奖励的每人次得1分。

教师或辅导学生参加省市大型语文活动竞赛(如作文竞赛、古诗文默写、古诗文诵读、名著阅读大赛等)获特等奖的每人次得6分;获得一等奖的每人次得3分;获得二等奖的每人次得1分。

本项可累计得分,但本项得分不得超过10分。

4)教育成果(6分。其中基本分5分,附加分1分)(见表⑨)

本项依据科级成员任大队辅导员、共青团辅导员、级长或班主任(不含副班主任)年限占所有教师任职年限的比例评分,该比例达到20%30%1分,达到31%40%2分,达到41%50%3分,达到51%60%4分,达到61%以上得5分。

附加分说明:

科级成员有获市级以上级别“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共青团辅导员”或“优秀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加1分(不再累计加分)。

2.科组建设情况(30分)

1)科组工作有规划、有过程、有总结(3分)

2)科组活动制度化(17分)

1)科组成员积极参加市、区教研活动(5分)

2)科组成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3分)

3)科组定期进行理论学习、业务学习(3分)

4)坚持年级集体备课活动(3分)

5)有规范的课外小组活动及文学社团活动(3分)

3)青年教师培养情况(5分)(见表⑩)

青年教师指教龄五年之内(含五年)的教师。科组能坚持“以老带新”的优良传统,使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取得突出的成果。

4)科组建设特色小结(5分)

⑴⑵⑶项以原始记录材料的形式呈现;项以总结形式呈现,要求简述科组建设的突出特色,不超过1000字。

 

三、附评选申报表

广州市中学语文优秀科组评选申报表

 

表① 科组成员学历及职称情况表(高中)         (该项目得分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后学历

最学学历

毕业院校

最后学历毕业时间

职称

职务

高中教龄

初中教龄

 

 

 

 

 

 

 

 

 

 

 

 

 

 

 

 

 

 

 

 

 

 

 

 

 

 

 

 

 

 

 

 

 

 

 

 

 

 

 

 

 

 

 

 

 

 

 

 

 

 

 

 

 

 

 

 

 

 

 

 

人数合计

 

学历达标比例

 

基本分得分

 

特级教师人数

 

研究生比例

 

附加分得分

 

表① 科组成员学历及职称情况表(初中)         (该项目得分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后学历

最学学历

毕业院校

最后学历毕业时间

职称

职务

高中教龄

初中教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