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州市高二级“古诗文积累与运用竞赛”
通 知
各区(市)教研室、各市直属中学语文科:
为落实广州市政府提出“书香羊城”系列活动的要求,积极配合市教育局“书香校园”活动,促进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丰富学生的文学积累,本学期我们决定举办“广州市高二级诗文积累与运用竞赛”。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07~2008学年全市全体在册高二级学生。
二、比赛时间
1.预赛:第13周星期五(5月16日)下午2:30 –5:00
2.决赛:第16周星期日(6月1日)上午9:00 – 11:30
三、比赛地点
1.预赛:学生所在的学校
2.决赛:广州市执信中学
四、内容范围
粤教版高中语文必修1-必修5,选修1《唐诗宋词元散曲》、选修2《唐宋散文选读》及部分初中教材。
五、竞赛规程
1.本次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区(市)教研室自行组织,以各校为单位进行竞赛,最后选出优胜者参加决赛。
2.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预赛,比赛后由各区或校自行
组织阅卷。
3.各区(市)教研室亦可另行制订预赛细则及成绩分析表,供教学参考。
4.决赛则集中一地,由广州市教研室统一时间、试卷进行竞赛。
六、奖励方法
1.预赛奖励方案由各区或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自行颁奖。
2.决赛奖励个人一等奖5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150名。
七、初赛领卷方法
试题提前两天(5月14日)发至各区主管高中语文教学的教研员邮箱,直属学校的发至各校备课组长邮箱;答案在当天开考后1小时再发至上述教师的邮箱。
八、决赛报名方法
第14周周五(5月23日)前,由各区(市)教研员、市直属中学高二语文备课组长把决赛名单直接报送到广州执信中学都其昌老师处。
注意:
1.市属学校由各校备课组长直接上报,区属学校由区主管教研员上报,无论市、区学校都要按分配名额上报。
2.入选决赛名单统一在广州市中学语文网公布,不再另发准考证,届时,参赛者带身
份证或学生证直接到执信中学按编号进入试室参赛。
联系地址:广州市执信南路152号执信中学 邮政编码: 510080
电话:(传真)37588580
电子邮箱:dudu1709@163.com
联系人:都昌其
联系电话: 13710799538
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2008年4月10日
附:决赛名额分配
| 越秀区 |
80人 |
|
华附 |
20人 |
| 荔湾区 |
60人 |
|
广雅 |
20人 |
| 海珠区 |
50人 |
|
省实 |
20人 |
| 天河区 |
30人 |
|
执信 |
20人 |
| 黄埔区 |
20人 |
|
2中 |
20人 |
| 番禺区 |
80人 |
|
6中 |
20人 |
| 花都区 |
40人 |
|
协和 |
15人 |
| 南沙区 |
3人 |
|
铁一 |
15人 |
| 萝岗区 |
6人 |
|
侨中 |
5人 |
| 增城区 |
40人 |
|
109中 |
3人 |
| 从化区 |
30人 |
|
美术中学 |
3人 |
| 白云 |
40人 |
|
广附 |
1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