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三届十佳青年语文教师”初评量化标准
说明:1.本标准供申报者填写申报表时自评得分使用。
2.申报者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时限为2003学年至2007学年。
3.申报者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均须提供学校审查核实后附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凡未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均不计分。)
一、个人素质
1.职称:
高级教师4分;中级教师2分;初级教师1分
(说明:取最高级别职称计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
2.职务:
科组长5分;市、区各年级中心组成员 3分;市、区特约教研员3 分
(说明:同时担任多个职务可累计计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1分。)
3.业务先进:
如省、市、区“教坛新秀”:省级10分;市级5分;区级3分
(说明:取所获最高级别先进称号计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4.其他先进:
如省、市、区“优秀班主任”:省级10分;市级5分;区级3分
(说明:取所获最高级别先进称号计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二、教学实绩
⒈ 承担市、区公开课
市级2分;区级1分
(说明:市、区公开课指由市、区教研室组织的在全市或全区语文教研活动中展示的研讨课、公开课或示范课;承担两次市级公开课或市、区公开课各一次,得分可以累计,超过两次不累计给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
2.升学考试佳绩
⑴高考佳绩
|
|
超同组平均分 |
超上一组平均分 |
有标准分800分
或原始分125分以上 |
有标准分730分
或原始分120分以上 |
| A组 |
5分 |
—— |
10分 |
—— |
| B组 |
5分 |
10分 |
13分 |
—— |
| C组 |
5分 |
10分 |
17分 |
6 |
| DEF组 |
5分 |
10分 |
20分 |
10 |
(说明:请选择所教毕业班业绩最突出的一届填写,担任两届或以上不累计给分;高分学生一个或一个以上得分相同,不累计给分。)
⑵中考佳绩
| |
超同组平均分 |
超上一组平均分 |
有原始分
130分以上 |
有原始分
125分以上 |
| 提前录取学校 |
5分 |
—— |
10分 |
—— |
| 省一级学校 |
5分 |
10分 |
13分 |
—— |
| 市一级学校 |
5分 |
10分 |
17分 |
6 |
| 区一级及其它学校 |
5分 |
10分 |
20分 |
10 |
(说明:请选择所教毕业班业绩最突出的一届填写,担任两届或以上不累计给分;高分学生一个或一个以上得分相同,不累计给分。)
3.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 市以上一等奖 |
一人次2分 |
两人次以上4分 |
| 市以上二等奖 |
一人次1分 |
两人次以上2分 |
(说明:学生竞赛指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协办的语文学科竞赛;选择获奖等次最高的一次计分,不累计给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
4。指导学生发表文章
1~3篇2分,4~5篇4分,6篇以上6分
(说明:发表在国家、省、市正式报刊或《中学语文学习》、《明日之星》;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三、教研水平
1.课题研究并获奖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国家
级 |
主持人:16分 |
主持人:13分 |
主持人:10分 |
| 参与者:10分 |
参与者:8分 |
参与者:5分 |
| 省
级 |
主持人:13分 |
主持人:10分 |
主持人:7分 |
| 参与者:8分 |
参与者:5分 |
参与者:3分 |
| 市
级 |
主持人:10分 |
主持人:7分 |
主持人:4分 |
| 参与者:5分 |
参与者:3分 |
参与者:2分 |
| 区
级 |
主持人:7分 |
主持人:4分 |
主持人:2分 |
| 参与者:4分 |
参与者:2分 |
参与者:1分 |
(说明:课题未获奖不计分;若同一课题多次获奖,仅列获奖级别最高的一项,不累计给分;担任课题主持人或参与者请注意提供有效证书;本项最高得分为16分。)
2.出版著作
| 个人编著 |
两人合著 |
集体创作(3人以上) |
| 20分 |
15分 |
10分 |
(说明:著作须由正式出版社出版,须有正规书号;教辅资料、结集出版的论文集不在此列;仅列出版级别最高的一项,不累计给分;本项最高得分为20分。)
3.发表文章
| |
省级以上刊物 |
市级刊物 |
区级刊物 |
| 教学论文 |
10分 |
8分 |
5分 |
| 其他文章 |
5分 |
4分 |
3分 |
(说明:发表在各级正式刊物或市《教研信息》、《中学语文学习》、《明日之星》、;仅列发表级别最高的一项,不累计给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4.获奖论文
| |
教育主管部门 |
中语会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国 |
15分 |
12分 |
10分 |
12分 |
10分 |
8分 |
| 省 |
12分 |
10分 |
8分 |
10分 |
8分 |
6分 |
| 市 |
10分 |
8分 |
5分 |
8分 |
6分 |
3分 |
(说明:获奖论文列出级别最高的一项,不累计给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5分。)
5.教师个人技能竞赛获奖
| |
国家级 |
市级 |
| “百杰”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教师读书竞赛 |
15分 |
12分 |
10分 |
8分 |
10分 |
8分 |
6分 |
| 教师写作大赛 |
—— |
—— |
—— |
—— |
10分 |
8分 |
6分 |
| 教学设计 |
—— |
—— |
—— |
—— |
10分 |
8分 |
6分 |
(说明:三项竞赛分别给分;各项列出级别最高的一次,不累计给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5分。)
四、其他
1.如有发表在市《教研信息》上的文章,请全部复印并提交。
2.如有参加《备考指南》、《广州市高考专题训练》(金鸡蛋)的编写,请复印并提交。
3.学生在《现代中小学生报》、《中学生语文学习》、《明日之星》发表的文章,请全部复印 并提交。
4.如有参加编写各类教辅资料的,请复印并提交。
5.如有在市教研活动、区教研活动发言的,请复印证明并提交。
(说明:此项为附加分,由评审委员会综合打分。)
广州市中学语文教研会
2008年9月4日